关于我所“强检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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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办事,我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强检平台”)、互联网+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已经在我所官网上线。
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精神,从2017年4月1日起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停征检定费。属于国家强检目录范围内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请登录“强检平台”进行网上办理,按照先申报,审核通过后再报检的原则进行办理。
非强检计量器具请登录“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现将网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人)如需办理上述业务时,请按此流程在网上办理。
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网上业务办理流程
一、强检平台业务办理(只适用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1、进入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官网#
2、点击“网上大厅”—“强检备案” —注册(初次使用)/登录—强检备案—备案录入,录入完成后等待审核通过(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3、“强检备案” —“备案查询”中可查询到已通过审核的计量器具,勾选相关计量器具可快速报检,注意区分送检器具和现场检测器具分开报检。
4、选择“快速预约送检”业务办理完成后,请在“准予备案通知书查询”中,自行打印该次准予备案的通知书,在工作时间将“准予备案通知书”和强检送检计量器具一并送到我所办理。
如选择“强检现场登记” 业务办理完成后,请在“准予备案通知书查询”中,自行打印该次准予备案的通知书,在缴费领取证书时,将“准予备案通知书”和“强检委托单”一并带来办理。
二、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只适用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1、进入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官网#
2、点击“网上大厅”—“网上报检” —注册(初次使用)/登录—“非强检预约送检”或“非强检预约上门”,注意区分送检器具和现场检测器具分开报检。。
也可在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后,选择“我要预约”—“预约送检”/“预约上门” ,需注意区分送检器具和现场检测器具分开报检。
送检器具在网上预约后,直接将送检计量器具在工作时间送到我所办理即可,若送检器具较多,强烈建议客户在网上报检后再来我所办理,节省客户填单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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