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对检定、校准、测试、产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公正性作如下保证:
a)我所开展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计量标准均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建立,依法取得了计量授权证书、计量标准合格证书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保证各项计量标准依据国家计量检定系统溯源到国家基准。
b)我所是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非盈利单位。依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属于强制检定部分的计量器具,免费提供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依据《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技术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采取与客户达成的协议价格进行收费。
c)全所职工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保证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质量,做到数据准确可靠、结论科学公正。保证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财务、商业等各方面的干扰,在任何情况下,对所有用户提供质量相同的服务。
d)我所出具的证书和报告,经有关人员签字,加盖相应的业务专用章后生效。我所对所出具的上述文件负相应法律责任,若因检定、校准和检测失误给用户造成损失,本所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e)全所职工对用户的检定、校准和检测数据、有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保证不为第三方利用,更不准用于本单位的科技开发和科技咨询。
f)我所各级工作人员都受《质量手册》的约束,遵守其中各项条款。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中路28号
Copyright © 2016 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 版权所有 鄂ICP备13016195号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
027-8482587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